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启动汽车产品碳足迹标识

发布时间:2022-03-18 来源: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

3月18日,工信部发布了《2022年汽车标准化工作要点》。工作要点提出强化绿色技术标准引领,支撑双碳目标实现。

在汽车碳排放领域,开展道路车辆温室气体管理通用要求、术语定义、碳中和实施指南等基础通用标准研究和立项。推进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碳排放及核算办法相关标准研究和立项。启动汽车产品碳足迹标识、电动汽车行驶条件温室气体碳减排评估方法标准预研。

认证技术“加持”,“护航”绿色发展—深港联合在全国率先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

发表时间:2022/2/18 来源: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近日,国家认监委正式批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深港)开展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标志着大湾区原本不断提速的绿色发展有了认证技术的“加持”和“护航”,在新发展理念落地示范的征途上即将开启新的篇章。

该批复要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双碳”的决策部署,对标国际标准,制定科学、合理的认证实施方案并开展先行先试,提升碳足迹标识认证的国际化水平;支持由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香港品质保证局等单位,依托粤港澳大湾区(深港)计量检测认证发展促进联盟(以下简称“联盟”)在深港两地率先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建立区域碳足迹标识协同体系,推行统一的碳足迹标识制度。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作为联盟理事长单位将积极推进实施该项工作。

粤港澳大湾区地处我国沿海开放前沿,经济实力雄厚,创新要素集聚,国际化水平领先。与此同时,在“双碳”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发展也面临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诸多挑战。通过建立统一的碳足迹评价标准体系,提出适合大湾区产业发展的碳足迹评价方法学和标准,可以更加清晰了解产业全生命周期内温室气体排放的比重,有利于加快推进产业升级改造,优化产业结构,进一步强化我国碳足迹工作的国际化水平。

深圳作为大湾区核心城市和中国首批低碳试点、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城市,将以此为契机,率先开展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充分发挥政府、市民绿色消费导向作用,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生产者、销售者、消费者共同参与的低碳、绿色消费市场体系。

相信碳足迹标识认证工作将进一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如期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将深入全面提升绿色发展质量和效益,不断提升我国在全球价值链的分工地位。

碳足迹背景:
温室效应加剧对气候变化造成的严重影响是当今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全球性问题。中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向国际社会作出“碳达峰、碳中和”郑重承诺,并在气候雄心峰会上提出了具体目标,随后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作出了相关工作部署,明确指出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是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2021年八项重点任务之一,对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提出更高要求。

随着各国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进一步深入,“低碳概念”已全面推广,企业作为节能减排政策的具体实施主体,是否对其产品或服务进行碳足迹评价成为全球关注的一个热点问题。产品碳足迹有关标准有ISO 14067《产品碳足迹-量化与信息交流的要求和指南》、英国标准协会发布的 PAS 2050《商品和服务在生命周期内的温室气体排放评价规范》、日本TSQ 0010《产品碳足迹评估和标签的通用原则》等,在ISO14067中有给出明确定义即基于生命周期评价,以二氧化碳当量表示的产品系统中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之和。在各类活动中碳耗用得越多,导致地球温室效应的元凶二氧化碳也制造得越多,碳足迹就越大;反之,碳足迹就越小。在全球各国纷纷推出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之时,碳足迹制度对节能减排、产品制造、金融投资、国际贸易等方面的影响越来越大。目前已有英国、欧盟、美国、韩国、日本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推出碳足迹标识制度,国内暂无统一的碳足迹标识体系和方法。

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

澎湃新闻记者 周頔 刘航
2021-11-24 16:46 来源:澎湃新闻

11月24日,商务部召开了《“十四五”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规划》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商务部外贸司司长李兴乾在谈及促进绿色贸易发展的工作举措时表示,坚持绿色引领,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是贸易高质量发展的基本原则,也是贸易创新的重要方向。落实中国政府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必须坚定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贸易发展道路。“十四五”期间,商务部将重点推进四项建设:

一是建立绿色贸易标准和认证体系。完善绿色标准、认证、标识体系,促进国际合作和互认。推动国内国际绿色低碳贸易规则、机制对接。探索建立外贸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追踪体系,鼓励引导外贸企业推进产品绿色环保转型。

二是打造绿色贸易发展平台。持续推进“绿色展会”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发挥进博会、广交会等重要展会绿色低碳示范引领作用。支持举办碳达峰、碳中和主题展会,打造高水平、高标准、高层次的绿色贸易促进平台。

三是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大力发展高质量、高技术、高附加值的绿色低碳产品贸易。严格管理高耗能、高排放产品出口。强化国际环境公约受控物质进出口许可管理。指导地方培育低碳贸易双循环企业和骨干外贸企业,支持绿色低碳贸易主体成长发展。

四是开展绿色贸易国际合作。加强与重点市场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绿色贸易合作。积极参与绿色贸易国际规则和标准制定。深化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领域技术装备和服务合作。参与多边和区域绿色贸易议题交流合作。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加强产融合作推动工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21-11-15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指导意见》提出了关键性的金融政策举措
发挥金融科技对绿色金融推动作用。鼓励金融机构加快金融科技应用,对工业企业、项目进行绿色数字画像和自动化评估,提升个性化服务能力。根据产业链数字图谱和重点行业碳达峰路线图,创新发展供应链金融,以绿色低碳效益明显的产业链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核心,加强对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不断探索新技术在金融领域的新场景、新应用,开展碳核算、碳足迹认证业务,提供基于行为数据的保险(UBI)等金融解决方案。

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10-26 来源:中国政府网

政策保障

(一)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深化核算方法研究,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支持行业、企业依据自身特点开展碳排放核算方法学研究,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体系。推进碳排放实测技术发展,加快遥感测量、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在碳排放实测技术领域的应用,提高统计核算水平。积极参与国际碳排放核算方法研究,推动建立更为公平合理的碳排放核算方法体系。

(二)健全法律法规标准。构建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律体系,推动能源法、节约能源法、电力法、煤炭法、可再生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制定修订。加快节能标准更新,修订一批能耗限额、产品设备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提高节能降碳要求。健全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加快相关领域标准制定修订。建立健全氢制、储、输、用标准。完善工业绿色低碳标准体系。建立重点企业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等标准,探索建立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标准。积极参与国际能效、低碳等标准制定修订,加强国际标准协调。

(三)完善经济政策。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税收政策体系,落实和完善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等税收优惠政策,更好发挥税收对市场主体绿色低碳发展的促进作用。完善绿色电价政策,健全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和分时电价政策,探索建立分时电价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绿色金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设立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碳达峰行动提供长期稳定融资支持。拓展绿色债券市场的深度和广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上市融资、挂牌融资和再融资。研究设立国家低碳转型基金,支持传统产业和资源富集地区绿色转型。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

(四)建立健全市场化机制。发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作用,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逐步扩大交易行业范围。建设全国用能权交易市场,完善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做好与能耗双控制度的衔接。统筹推进碳排放权、用能权、电力交易等市场建设,加强市场机制间的衔接与协调,将碳排放权、用能权交易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模式。